從字義上理解,差人錢就叫做「欠債」,而喺明朝歷史上就存在一種債務叫做「京債」。差得「京債」嘅人大多數都係明朝官吏,咁到底「京債」係由邊個發行,點解明朝官員又會需要借債呢?阿史今次就同大家講一講啦!
喺《舊唐書.武宗本紀》就有提到「京債」,當中就係咁樣描述「會昌二年二月丙寅,中書奏......隨月支給,年終計帳申戶部。又赴選官人多京債,到任填還,致其貪求,罔不由此。」由呢段文字當中可以見到,官人欠「京債」嘅情況已經係相當普遍。咁到底點解佢哋會有咁嘅情況出現呢?
原來「京債」之所以出現,係由於到京城參加科舉嘅考生,雖然喺科舉考試中考取到一定名次並且等待入朝為官,但自己就無法支付自己喺京城嘅生活開支,所以就出現向放貸機構借債嘅情況。「京債」唔低,但呢啲考生一般都會繼續借貸以享受奢靡生活,直到職文書下發後先至慢慢還債。
由於「京債」情況喺明朝時期係頗為嚴重,特別係科舉考試時間變更令到新入職官員喺京城逗留時間變長、待任官員人數增加,所以無論歷代帝皇點樣杜絕,「京債」都係死灰復燃。唔少借咗「京債」嘅官員都要花上幾年時間先還得清,而更多嘅官員仲要用上十幾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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